焚书坑儒是谁提出来的(焚书坑儒是谁提出的拜托各位大神)
本文目录
- 焚书坑儒是谁提出的拜托各位大神
- 焚书坑儒的主意是谁提出来的他为何要这样做
- 焚书坑儒的主人公是谁
- 焚书坑儒是谁提出来的
- ‘焚书坑儒’是李斯提出的吗
- 焚书坑儒是谁提出的
- 焚书坑儒是谁的典故 焚书坑儒的主人公是谁
- 提出“焚书坑术师”的说法是谁
焚书坑儒是谁提出的拜托各位大神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术士、儒士的事件。 【焚书坑儒事件简介】 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第二年,两个术士(修炼功法炼丹的人)侯生和卢生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调查,审理下来,得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全部 “焚书坑”及“坑儒谷”遗址坑杀。此即为“坑儒”。两件事合成“焚书坑儒”。 【坑儒】 而在焚书开始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在当时秦首都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术士坑杀,即为所谓的“坑儒”。 这件事是由两个术士的畏罪逃亡引起的。原来,秦始皇十分迷信方术和方术之士,以为他们可以为自己找到神仙真人,求得长生不老之药。他甚至宣称:“吾慕真人, 自谓‘真人’,不称‘朕’。”而一些方士,如侯生、卢生之徒,也投其所好,极力诳称自己与神相通,可得奇药妙方。但时间一长,他们的许诺和种种奇谈总是毫无效验,骗局即将戳穿。而秦法规定:“不得兼方,不验,辄死。”因此,侯生、卢生密谋逃亡,在逃亡之前,《史记》记载的侯生、卢生非议始皇的话来看,,诸如:“始皇为人……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上乐以刑杀为威”,明显是用儒家口吻批评偏重法家的秦始皇。未可为之求仙药。始皇知道后大怒道:“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是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遂下令拷问咸阳400多名书生,欲寻侯生、卢生。事后,将相关460名书生全部坑杀。此一事件,后世往往和焚书并列,合称为焚书坑儒。但究其原委,所谓坑儒,本只是对方士的一次坑杀而已。当然不能说被杀的四百六十余人中没有儒生,而全是方士,但是由其代表人物可推知,被杀的主体应该是方士,但被杀者也有儒生。司马迁在《史记·儒林列传》中也有明言:“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故秦始皇主要坑杀乃方士术士,并非儒生。 除了坑杀在咸阳的四百六十余人外。同时还谪迁了一批人至北方边地。事情发生后,始皇长子扶苏进谏道:“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不仅怒而不听,还使扶苏离开咸阳,北监蒙恬于上郡。
焚书坑儒的主意是谁提出来的他为何要这样做
“焚书”是由秦始皇的宠臣李斯提出的,“坑儒”也是在“焚书”的基础上产生的,故而,“焚书坑儒”的账,都可以算到李斯身上,李斯之所以会提出“焚书”,一方面是李斯对自己所掌握的法家学说有足够的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认为法家学说可以很好地维护秦皇统治,另一方面源自李斯内心深处消灭除法家外百家学说的政治冲动。
首先,李斯拥有足够的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李斯是战国末期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于其师兄弟韩非不同,李斯因为有足够的机会实践法家理论,故而几乎没有著书立说。虽然李斯不曾著书立说,但李斯的才学与韩非不相上下,李斯的理论能力也应与韩非差不多。今读《韩非子》,可知韩非对于其所掌握的法家理论有着足够的理论自信,相信李斯也是一样,故而韩非和李斯虽是儒家大师荀子的弟子,但却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也正因为李斯对法家学说有着足够的理论自信,加之有极多的实践机会,所以李斯对于自己为秦始皇设计的制度也拥有足够的自信,在淳于越等儒生提出效仿周天子分封时,李斯毫不迟疑地站出来阻止,斥责包括儒家等百家学说为异端,建议秦始皇销毁百家学说、诛杀谈论百家学说的士人,这便是著名的“焚书”,其实也包含了“坑儒”。
其次,李斯内心深处有着消灭百家学说的冲动。
春秋战国时的百家争鸣,现在看来是巨大的文化繁荣,各家都为当时的社会现实开方抓药,各家都认为自己的理论是最正确的理论,最终,秦国通过实践法家理论消灭了六国,一统中原,纷争了几百年的百家争鸣似乎也该有个终结了,然而,在漫长的百家争鸣中,儒家虽然从未像法家那样得到过一国长达几十年的认可,但因儒家广收门徒又出过孔子、子思、孟子、荀子等多位大家,儒学得到了更多士人的认可,这些士人并未因为法家助秦国一统天下而拜到法家门下,相反,儒家越挫越勇的劲头越来越大,像曾与墨家等学说争辩那样,在秦国朝堂上和法家代表人物李斯不断地争辩,双拳难敌众手,法家本就势单力薄,哪是能人辈出的儒家的对手?法家虽人才少,但手握权柄,李斯便想借着手中的权柄将儒家以及其他的学说彻底消灭,辩经辩不过,在肉体上消灭你,总是可以的吧?
综上,李斯之所以会提出“焚书”进而引发了后来的“坑儒”,主要是因为李斯是法家代表人物。
焚书坑儒的主人公是谁
秦始皇嬴政。
焚书坑儒,又称“焚诗书,坑术士(一说述士,即儒生)”,西汉之后称“焚书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
焚书是指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行政体制,一些儒生游士针对时政,引证《诗》《书》和百家语,以古非今。丞相李斯为杜绝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的现象,提出“焚书”的建议。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的建议,下令除《秦纪》、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外,其他如百家语、《诗》、《书》等限期交官府烧毁。这起焚书事件,令大量文化典籍化为灰烬。
坑儒是指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方士卢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败后,私下谈论秦始皇的为人、执政以及求仙等各个方面,之后携带求仙用的巨资出逃。秦始皇知道后大怒,故而迁怒于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审讯,抓获460人并全部活埋。
扩展资料:
1、“焚书坑儒”的实质其实是统一思想的运动。当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在政治结构上,废除了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郡县制;在文化上,统一了文字,以小篆为标准的官用文字;在经济领域内,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这些措施都是国家大一统的基本要素,是国家强暴力能够控制的要素。但有些东西是国家强力结构很难驾驭的,特别是在秦朝初年,战国时期刚结束,百家仍然在争鸣中,思想领域内极度混乱,而一个国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统一,最主要的条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价值观,而思想混乱是形成共同价值观的大敌。
2、“焚书坑儒”这一几乎可以肯定是很大一部分是杜撰的事件,却成为了秦始皇残酷暴戾的证据,使其被后世天下学人唾骂了两千多年,恨不能掘墓鞭尸。可以说,得罪文人特别是后来得到权柄的文人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他们几乎成功的让一个立下不世之功的千古一帝遗臭万年。
焚书坑儒是谁提出来的
秦始皇。
焚书坑儒源于当时秦始皇颁布的“焚书令”,”焚书坑儒“是秦朝灭亡以后后人因为尊崇儒术而把秦朝的焚书令这一引发的事件概括并有一定程度上的讽刺而概括地名称。
焚书坑儒并不是单但针对儒家的,事实上孔子是春秋末年所生,而春秋战国长期的分裂割据的局面孔子提出的治国思想并不适用当时,所以当时的诸侯国没有采用儒家学说,而后秦国经历几代实力壮大,秦始皇统一六国结束割据时代为止儒家思想没有被认真的冠以国家的统治思想,只是当时儒家弟子众多,儒家思想又推崇“仁”,儒家学术影响力较大而已。
秦始皇颁布的“焚书令”,焚的是百家的书,坑的也是百家的人,并不专指儒家的人,主要是一些妄议朝政的人。但是关于医药、种植、占卜等技艺有利于民生方面的书并没有销毁。
‘焚书坑儒’是李斯提出的吗
不是,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一位朝廷的高官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儒生”(读书人)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称赞过去的而议论现在政策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这种措施引起许多读书人的不满。第二年,许多方士(修炼功法炼丹的人)、儒生攻击秦始皇。秦始皇派人调查,将四百六十多名方士和儒生挖大坑活埋。历史上称这些事情为“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谁提出的
李斯! 秦朝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行政体制后,一些儒生和游士针对时政,引证《诗》、《书》和百家语,以古非今,“入则心非,出则巷议”。三十四年,博士淳于越 又建议封子弟功臣以为枝辅,其依据的理由即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丞相李斯为杜绝“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的现象,焚书的次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从性质上来说,坑儒是焚书的继续,但起因有所不同。秦始皇晚年为求长生不老,寄希望于方士寻觅仙药。因此,方士侯生、卢生等很受宠幸。后来,侯生、卢生无法继续行骗,便以始皇贪于权势、未可为求仙药为由,相约逃亡。秦始皇闻讯大怒,认为儒生多以妖言惑乱黔首,于是下令御史案问诸生。受株连的儒生达四百六十余人,最后都被活埋于咸阳。这一事件发生后,连始皇的长子扶苏都觉得过于残暴。他对秦始皇说,天下初定,百姓尚不得安宁,这样做恐怕会引起骚动。秦始皇听了,反而把扶苏贬到上郡去监督蒙恬军。坑儒激起了儒生的普遍反抗。陈胜、吴广起义后,孔子的后裔孔鲋立即怀抱礼器参加农民起义队伍,就说明了这一点。
提出“焚书”的建议,得到秦始皇的认可。
焚书坑儒是谁的典故 焚书坑儒的主人公是谁
1、焚书坑儒是关于秦始皇的典故。
2、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方士卢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败后,私下谈论秦始皇的为人、执政以及求仙等各个方面,之后携带求仙用的巨资出逃。秦始皇知道后大怒,故而迁怒于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审讯,抓获460人并全部活埋。
3、焚书坑儒,焚:烧;坑:把人活埋;儒:指书生。焚毁典籍,坑杀书生。焚书坑儒,又称焚诗书,坑术士(一说述士,即儒生),西汉之后称焚书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史记·卷121·儒林列传》的说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经常被坑儒观点引作证据的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秦始皇长子扶苏的话(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西汉末孔安国(孔子10世孙)《〈尚书〉序》亦言: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西汉刘向《〈战国策〉序》:任刑罚以为治,信小术以为道。遂燔烧诗书,坑杀儒士。
提出“焚书坑术师”的说法是谁
《史记.儒林列传》论及此事说:“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
《汉书.儒林传》论及此事也说:“及至秦始皇兼天下,燔诗书,杀术士。” 东汉王符的《潜伏论.贤难》篇也称:“此亡秦之所以诛偶语而坑术士也。” 可见,整个西汉的史学家与学者把秦始皇的“坑儒”称为称为“坑术士”。 汉代文人对秦始皇的评价最为严厉,但是,司马迁、班固、王充一致称后世广泛流传的“坑儒”是“坑术士”,按照《天天新报》的说法,司马迁、班固、王充都是为秦始皇的“坑儒”翻案,这说得过去吗? 所以,《天天新报》认为把“坑儒”改为“坑术士”是为秦始皇“焚书坑儒”翻案是假新闻。此说讲了两千多年了,还能叫新闻吗?如果这叫新闻,只能是假新闻! 对于一个稍有历史常识的人,不要说读一读《史记》《汉书》了,但凡翻翻《史记》、《汉书》的人都不会对“坑术士”感到陌生;堂堂大报,竟然将此曲解为“为秦始皇焚书坑儒翻案”,我只能惊讶:《天天新报》竟然无人翻过《史记》、《汉书》,否则,何必造此假新闻呢? 秦始皇杀的是“术士”还是“儒”,只关乎到杀的对象是谁,丝毫不涉及杀人是暴行还是仁德。因此,《天天新报》把我讲的“坑杀对象是谁”偷换成“杀谁都是暴行”是标准的伪命题!我在书中写到: 秦始皇不论以什么为理由杀戮四百六十人,不论人数是否为四百六十,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是一个鲜活的生命。都是一个活生生的人,都是一个能哭能笑能跑能跳的人。秦始皇为这些人定罪只是胜利者的正义而不是正义的胜利。 试问《天天新报》的大人们,读过这些文字吗?翻过这些文字吗?既不读,也不看,断章取义,混淆视听,制造假新闻,炮制伪命题,《天天新报》无非是借此炒作自己嘛! 如果《天天新闻》的炮制者没有时间读书,我可以告诉你们:这段话在我的《王立群读〈史记〉之秦始皇》下册第90页。请擅长炮制假新闻的《天天新报》读读相关章节再发表高见,这样,造假的水平也会高一些。否则,实在对不起花钱买报的读者! 偷换概念,栽赃陷害,无限上纲,加害他人,是不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暴行”呢?媒体连起码的逻辑都不讲,把“杀的对象是谁”与“对杀人的评价”混为一谈,这是不是滥施“暴行”呢?我就是一位“普通教师”啊,与堂堂剧协副主席这样的“高干”差别极大。“坑”了我,只能算是杀了一介草民;“坑”了中国剧协某副主度,那问题大了,那叫杀害我党我军的高级干部。 “术士”是方术之士,“儒生”是儒家士人,这两个概念有联系也有区别。“术士”也读儒家经典,但是,“术士”更多是精通方术,并不是纯儒。既然“儒”中有“术士”,我为什么主张用“术士”而不用“儒”呢? “坑术士”比“坑儒”之说出现得早。“焚书坑儒”最早出现在东汉卫宏作《古文尚书序》中:“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学士逃难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 我们讲的秦始皇“坑术士”是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这是最原始也是最可靠的依据。但是,东汉人卫宏记载的焚书事件和《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的大相径庭: 秦始皇将古文字改为小篆和秦隶,担心天下读书人不服从。于是,召集天下的读书人到京城,先封为“郎”(侍从)。再秘密派人在骊山有温泉的地方种瓜。由于地下温暖,冬天长出了瓜,这在秦代没有塑料大棚的情况下是一大奇闻。秦始皇借机诏天下博士讨论冬天长瓜一事,博士们议论纷纷,争执不下,秦始皇派博士们前往骊山实地考察。当博士们在骊山山谷的一块瓜地实地考察之时,秦始皇暗令从山上往谷中填土,七百多位博士全部活埋于骊山山谷之中。这不是卫宏记载的“坑儒”新说。卫宏的原文是: 秦改古文以为篆隶,国人多诽谤。秦患天下不从,而召诸生至者皆拜为郎,凡七百人。又密令冬月种瓜于骊山硎谷之中温处,瓜实,乃使人上书曰:瓜冬有实,有诏天下博士诸生说之,人人各异,则皆使往视之,而为伏机。诸生方相论难,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终命也。 卫宏说出现得很晚,而且卫宏又没有交代史料来源,因此,卫宏说极不可信。所以,卫宏提出的“坑儒”说最好不用,在此新说基础上产生的“焚书坑儒”也最好不用。 再者,“坑术士”可以避免误读。秦代的“儒”包含了术士,但是,后世人们理解的“儒”已经与秦代的“儒”差别很大。此“儒”非彼“儒”。后世之“儒”,特别是汉武帝之后,“儒”更多地被理解为“儒家”、“儒生”。后世不少使用“焚书坑儒”一词者十有八九都将其理解为秦始皇杀儒生、灭儒学(当然,我们的全国剧协某副主席不会有此误读!)。为了避免这类误读,最好将“坑儒”改成更为准确的“坑术士”,何况这不不是我的创造(别太抬举我),而是司马迁、班固、王充的等西汉学者共同的说法,我不过是拾人牙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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